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3:00 浏览量:48484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3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委员会等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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