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18 浏览量:4285
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区行政中心2号楼五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徐文祥,副主任华丽、谈岳良、李洁、吴佩民、张友民,党组成员陈浩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文明、陈浩,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建荣,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列席会议;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人大各街道工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受邀评议组成员,区委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郦小萍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姑苏区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姑苏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打造“天平护航品牌”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同级审计两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金字招牌”新实践的决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雷波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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