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5:29 浏览量:2369
7月12日,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第31选区组织出缺代表补选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爱军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在第31选区组织出缺代表补选的决定、关于接受李忠同志辞去姑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文祥、华丽、李洁、吴佩民、张友民,党组成员陈浩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文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玮,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列席会议;区党政办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人大各街道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前还召开了第70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决定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