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1:15 浏览量:268
近日,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金字招牌”新实践的决议(草案)》。郦小萍充分肯定《决议》出台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宣传发动,使《决议》精神真正成为全区上下的共识,使《决议》号召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全区各国家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决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心聚力推动区党代会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姑苏区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姑苏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打造“天平护航品牌”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多项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同级审计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徐文祥,副主任华丽、谈岳良、李洁、吴佩民、张友民,党组成员陈浩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文明、陈浩,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建荣,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列席会议;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人大各街道工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受邀评议组成员,纪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