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相关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1:54 浏览量:10198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工作安排,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经科局等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区经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宪法和与部门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管理,推进部门工作的情况。
2.务实勤政。围绕“一中心、两高地、一典范”总体定位,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一年冲刺系列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勇于担当,压实责任,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坚持从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精减审批项目,提升工作效能,完成目标任务,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情况。
3.廉洁从政。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讲纪律、懂规矩、严作风、强队伍的情况;深化政务公开,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内部监督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效能建设情况。
4.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函发布即日起至7月31日。
为全面了解掌握受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受评议部门的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31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时请注明“部门评议”,以确保人民群众所有意见都能收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收集整理汇总后,将原汁原味把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全部反馈至相关受评议部门。
通讯地址: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苏州市平川路510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
传 真:0512-68726821
电子邮箱:12152337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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