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17:12 浏览量:7747
苏州市姑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苏州市姑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在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确定的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各项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工作,做好古城保护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不打折扣的完成好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顺利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