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32 浏览量:571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6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会议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以立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挽救走错道路的青少年为出发点,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对此,会议表示满意,并同意这个报告。
从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仍受传统思维定势制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不足;在面对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和公众对社会公正期待之间,应对能力仍有欠缺;同时现有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仍有不完善之处。宣传、发动、引导等方面也缺乏有效供给。为此,区检察院要直面问题和困难,强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有内在规律的深入认识。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引导社会共识形成。少年强则国家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万千家庭幸福安宁、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未检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把握未检工作特点和规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共识。
2.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提升未检工作合力。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需要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检察机关要主动联系,推动建立未检工作的社会化支持平台。形成集案件办理、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评估、不良行为教育政治、福利救济保障、社会安置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从而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取得更大实效。
3. 打造专业队伍,进一步凝聚社会精干力量。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特殊的制度和程序,检察机关要掌握未成年人最新的发展特点,将专业化和社会化高度结合。一方面,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结合司法改革,落实未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夯实专业化基础,为未检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加强未检人才培养,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另一方面要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教育、心理疏导、经济、法律援助等综合救助工作,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学习。
4、依托科技力量,进一步优化预防救助体系。以“互 联网+”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手段,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的研判,使法治教育更加具有趣味性和针对性,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妥善处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检察环节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完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重回正常的社会生活。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区人民检察院在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四十五份报区人大常委会。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