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范剑军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姑苏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吴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姑苏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姑苏区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姑苏区2017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