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范剑军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姑苏区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吴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姑苏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姑苏区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同级审计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中对财政决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决定批准姑苏区2018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