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区人大代表刘富强执行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2:57 浏览量:8341
(2021年9月18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刘富强执行逮捕强制措施的报告,经审议决定,确认许可对刘富强执行逮捕强制措施。
(2021年9月18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刘富强执行逮捕强制措施的报告,经审议决定,确认许可对刘富强执行逮捕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