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区人大代表马悦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和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3:51 浏览量:786
(2020年4月27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代表马悦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报告,经审议决定,确认许可对马悦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