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50 浏览量:603
姑苏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2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朱瑾同志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建广同志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人民法院任免法律职务的决议》,同时免去以上同志保护区人民法院相应法律职务。
特此通知。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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