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16:13 浏览量:6206
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区行政中心2号楼五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副主任华丽、谈岳良、李洁、吴佩民、张友民,党组成员陈浩和委员37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景亮,区监察委副主任荣曙文,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列席会议。区党政办、区教体文旅委、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姑苏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不是组成人员的人大各专工委室、各街道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也应邀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郦小萍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落实“两个聚焦”,检察惠民助企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部分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佳康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接受葛宇东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伟民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正茂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法制讲座;书面传达了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