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10:50 浏览量:6711
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在区行政中心2号楼五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副主任徐文祥、华丽、谈岳良、李洁、吴佩民、张友民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徐翔列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文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建荣、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相关专工委室、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郦小萍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候选项目(草案)形成情况,关于2020年本级财政及其他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姑苏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指标调整方案(草案),关于姑苏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姑苏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关于姑苏区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和区法院关于“强化司法担当之责,厚植绿色生态底色”环资审判特色工作等7个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姑苏区就业创业工作等5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就业创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姑苏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姑苏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深化环资审判特色工作,合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定》《关于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关于接受徐翔同志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陈浩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阙建良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陈晓君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