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部分选区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26 浏览量:8247
(2021年6月24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将姑苏区第16选区(原平江街道)空缺的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第108选区(原葑门街道),姑苏区第123选区(原石路街道)空缺的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第176选区(原白洋湾街道),第16选区、第123选区的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由原来的3名减少为2名,第108选区、第176选区的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由原来的2名增加为3名,增加的名额另行选举。全区的区人大代表名额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