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黄爱军同志辞去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一篇: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部分选区组织选举和出缺代表…
下一篇: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第31选区组织出缺代表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