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艳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34 浏览量:7400
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钱艳虹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李忠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通知。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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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钱艳虹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李忠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通知。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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