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游国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25 浏览量:4577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4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游国华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人民检察院任免法律职务的决议》,同时任命以上同志保护区人民检察院相应法律职务。
特此通知。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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